时间:2019-05-21 来源: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:3652
为确保学生营养计划食品安全, 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,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陪餐人员安排表
时间 | 值班领导 | 值日教师 |
星期一 | 陈耘 | 周德清 王峰 |
星期二 | 易建华 | 杨斌 王先知 |
星期三 | 谭启荣 | 陈 建 彭 威 |
星期四 | 申 建 | 余 杨 黎 明 |
星期五 | 鲁丙林 | 李 华 李 林 |
(原则按此表执行,有事需请假,学校统一安排)总督查:曹魏
1、实行校长、值班领导和教师陪餐制度,实行“三同”,即同样缴费,同时就餐,同标准就餐。
2、陪餐人员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、口味、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,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、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,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,并详细做好陪餐记录。
2、陪餐人员负责维持食堂学生秩序和纪律。
3、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,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:
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;②食堂防蝇、防尘、防鼠设施不足的;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、工帽,女工作人员留长发、戴首饰的,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,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;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;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;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。
4、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,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:
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,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;②上餐剩饭菜未经冷藏保管,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;④土豆有发青、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;⑤四季豆、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,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;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;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;⑧饭菜质量较差,学生反映突出的;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。
5、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嗜睡等明显症状,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,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,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。